光电系关于研究所重组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4-10-17浏览次数:6766

 
为加快形成权责利相统一、资源配置合理、机制运行畅通、民主监督有力的学系管理体制,推进我系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等各项事业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,根据《中共澳门永利6774cm委员会澳门永利6774cm关于在光电信息工程学系开展综合改革发展试点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决定对我系现有研究所及中心全部进行重组。根据2014年6月20日系学术委员会会议决定,现将我系研究所重组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研究所重组基本原则
1、撤销现有研究所及研究中心,在此基础上重新成立新的实体研究所或中心(也可取其他名称),以下统称研究所。
2、每个新研究所应由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组或研究人员组成。光电系下一阶段将发展的三个重点方向为:(1)先进光学传感技术;(2)微纳光子学与器件技术;(3)精密光学检测与成像技术。鼓励围绕学科重点方向,结合国家重大需求、学科发展前沿和学科传统优势建立新研究所。
3、新建研究所教师人数一般不少于8人,其中教学科研岗人员一般不少于5人,偏基础研究的研究所人数限制可适当放宽。
4、由建所召集人负责筹建新研究所,建所召集人与教师实行双向选择原则,并由建所召集人向系提出筹建申请。申请内容包括研究所名称、主要研究方向、研究所成员及五年内可能产生的标志性成果等。
5、新研究所享有相应的责权利,实行所长负责制。具有承担学科建设、人才队伍建设、组织申报科研奖项和实施科研项目、落实部分教学任务以及校系公益工作等责任。拥有引进人员推荐、职称晋升人员推荐、高层次人才推荐、岗位聘任高岗推荐及重要奖学金推荐等权利。所长享有兼职津贴(所长个人)和机动津贴(所长分配所内其他教师津贴)等利益。学系今后各类资源将逐步下放到各研究所,同时将制定有利于研究所实体运行和团队发展的政策(研究生名额分配、公用房定编、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、人才引进、职称晋升、学科资源分配等),对运行和发展势头良好的研究所将重点支持和予以奖励。
6、研究所根据重组进度分批建立,成熟一批建立一批。对未能通过双向选择进入新研究所的教师,系另成立一个虚体研究所。由系指定研究所所长,并配备兼职行政秘书协助所长开展工作。
二、研究所重组工作流程
1、2014年6月30日前,系务会议提出重组原则讨论稿,提交系学术委员会讨论。
2、2014年10月31日前,有建所意向的老师将研究所名称、主要研究方向发给周芙老师,以便在系内教师中宣传,利于双向选择。
3、2014年11月30日前,建所召集人与教师双向选择,并由建所召集人向系提出筹建研究所申请,申请表(见附件)发给周芙老师。
4、2014年12月31日前,系务会议根据重组原则疏理建所申请,提交系学术委员会讨论。
5、2015年1月15日前,系建立虚体研究所。
6、2015年1月31日前,系发文并向学校科研院备案。
三、有关事项说明
1、教师按个人愿意选择研究方向和研究所。
2、名称为研究所、中心或其它认为合适的名称。
3、符合学校建所标准的,成立澳门永利6774cm研究所(校级所),不符合学校建所标准的,成立澳门永利6774cm光电系研究所(系级所),不管校级所还是系级所,系内一视同仁。
4、副所长职数及人选由学系根据学校有关规定,与所长协商确定。
5、实体所科研业绩及奖励核算到研究所,考核按研究所进行考核;虚体所科研业绩及奖励核算到个人,考核按个人进行考核。各项制度和政策的修订工作将及时跟进,向实体所倾斜。
6、学术委员会根据团队产出以及研究方向的前瞻性,分层次滚动支持若干个方向,每个方向最多支持一个团队。
7、新研究所组建后,教师办公室和实验室可在协商基础上自愿调整,调整情况交系办备案。
 
 
光电信息工程学系
2014年10月14日